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自考课程免考? |
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可提出课程免考申请。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共基础课程为: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经管类)、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线性代数(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工)、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物理(工)(含实践)、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大学语文、管理学原理、英语(二)、英语(专升本)、英语(专)、日语(二)、俄语(二)、第二外语(日语)、第二外语(法语)、第二外语(英语)等。 二、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学分数参照普通高校教学计划相应课程授课总时数计算,一般为18学时折合1学分,下同)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 三、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 五、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 六、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还可免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或公共基础课程。即: 1. 哲学类(0101)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2. 历史学类(0601)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 3. 数学类(0701)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经管类)、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线性代数(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工)、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 4. 物理学类(0702)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含实践)课程。 5. 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6. 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二)、英语(专升本)、英语(专)、日语(二)、俄语(二)、第二外语(日语)、第二外语(法语)、第二外语(英语)。 7. 计算机类(0809、3102、5102)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课程。 七、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八、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专);取得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英语(二)、英语(专升本)。 九、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免考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中的市场营销策划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 十、各类高等院校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考查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 |